Friday, May 8, 2009

义愤

我们浙大一个校友,谭卓,昨天在杭州文二西路被富家子闹市飚车撞死了。
当时人被撞飞,5米高,20米远。肇事者名叫胡斌。看目前的架势,虽有群众的舆论,十有八九会以交通肇事草草了事。


逝者已去,令人哀痛,活着的人,无权无势,只有靠着浙大的校友和同学们造一些舆论的势力,以求万分之一的公道。这里有个疑问,闹市飚车,草菅人命,到底是仅仅算交通肇事,抑或是蓄意伤人?假使我们的法律有缺陷,那么我们的社会公义呢?难道这样一条人命,就白白的去了吗?人命就这样的不值钱?!!


如此恶少,可杀否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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